宁陕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周富林同志为宁陕县人民政府代县长的决定
宁陕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周富林同志为宁陕县人民政府
代县长的决定
(2023年1月3日宁陕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宁陕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宁陕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
周富林同志为宁陕县人民政府代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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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周富林同志为宁陕县人民政府
代县长的决定
(2023年1月3日宁陕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宁陕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宁陕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
周富林同志为宁陕县人民政府代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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