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宁陕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宁陕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召开宁陕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3月28日宁陕县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宁陕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宁陕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6日至9日(农历2月16日至19日)在宁陕县第二小学报告厅举行,会期4天。
建议会议的议程是:
1.听取和审议宁陕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宁陕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宁陕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和批准宁陕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宁陕县2023年县级财政预算;
4.听取和审议宁陕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宁陕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宁陕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对宁陕县2022年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票决宁陕县2023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
8.决定宁陕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的设立及其组成人员人选;
9.选举1名市人大代表、4名县人大常委会委员、1名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人民政府县长;
10.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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