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探索与思考

作者: 侯文革
发布于: 2024-08-28 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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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是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好发挥人大制度优势的生动实践和创新举措,体现的是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彰显的是群众的幸福感。近年来,宁陕县人大常委会就此项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探索与实践,现将有关情况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2019年开始,宁陕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高质量发展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紧密结合起来,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积极探索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及已经票决项目的监督实施工作,自2019年在县十八届四次人代会上票决产生出16件民生实事以来,连续六年坚持将其作为县人代会的“规定动作”。同时,在县级人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稳步推进的基础上,于2020年选取三个镇人大主席团开始试点,在取得不错效果后逐步在全县11个镇人大全面推开,六年来,县镇人大代表共票决出民生实事项目291件,其中县级98件,镇级193件。2022至2024年,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将民生实事票决制工作纳入镇人大工作绩效考核,全县11个镇均开展了此项工作,连续三年实现了县、镇两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全覆盖,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优势在最基层得到了进一步的彰显。

二、主要做法

一是健全机制,完善制度。自开始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以来,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部署,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推行民生实事票决制工作作出部署,提出了票决制工作的总体要求:即项目提议由政府征集筛选、项目立项由代表票决确定,实施过程由代表监督助推,实施效果由代表测评评价,项目进展和评价情况向代表报告。成立了全县民生实事票决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由常委会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跟进落实,带领相关委办分别深入部门和镇村、社区,开展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情况调研,听取意见建议。在反复论证、酝酿讨论、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起草了《宁陕县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办法》,于2019年3月14日在县十八届四次人代会上通过,后又结合几年的实践,分年度对《办法》进行了三次修改完善,确保了民生实事票决制准确高效实施。

二是问需于民,广听民意。为确保政府实施的民生实事项目真正反应群众意愿,体现群众期待,对标群众需求,县人大常委会严把三道“关口”,有效推进民生实事票决制工作。2022年印发了《宁陕县县级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项目征集办法》,采取人大专项征集和政府发改部门常规征集两种方式同时进行,使项目征集更加广泛灵活,更加紧扣民意。为把好项目征集关,与县政府密切配合,采取开展代表活动、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政府网站征集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有效调动各镇、各部门和代表、群众的积极性,广泛征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为把好项目审查关。确保民生实事项目可行性,征集工作结束后,县人大常委会坚持贴近实际、贴近民生,覆盖面广、普惠性强的原则,要求县政府将征集到的民生实事项目及时进行分类、筛选、整理,建立了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库,并组织人大代表和有关部门对入库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再提交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最终经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确定票决项目。为把好大会票决关,将票决项目的基本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印发与会代表分团进行酝酿、审议,最后由大会主席团会议表决通过后以不少于20%的差额比例提交大会票决。对得赞成票超过参会代表半数的项目按票数高低确定为当年民生实事项目并按程序提交县政府全力组织实施。

三是全程监督,提升效能。为确保票决出的项目真正落实落地,县人大常委会把准“监督者”角色定位,将其列为人大监督的重点,积极履行闭会后的监督职责。通过组织人大代表深入民生实事票决项目现场开展调研、召开项目建设座谈会等形式及时掌握和了解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相关责任单位和领导。今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又创新监督方式,由财经农工委牵头组织开展了对2022年以来票决的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视察,在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进行审议,在此基础上,又对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召开专题询问会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专题询问。截止目前,宁陕县2022年票决的20件民生实事项目已完成全部建设内容15个,有5件跨年度实施项目正在加快推进,2023年已完成全部建设内容项目9个,涉及跨年度实施项目与2024年票决的20件民生实事项目正在组织实施。为充分体现项目实施后的群众意见,按照《宁陕县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办法》要求,在下一年召开的县人民代表大会上,要求县政府对上年票决的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向全体代表进行报告,并按照《宁陕县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满意度测评办法》进行满意度测评。几年来,在县政府及相关责任部门的不懈努力和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推动下,票决出的民生实事项目基本全面完成,满意度测评都达到了“满意和基本满意”。

  三、存在问题

一是社会参与程度还不够广泛。在项目征集阶段,在政府网站等各类媒体上征求意见信息发布后,关注的人员不多,反馈的信息特别是有价值的信息偏少,所确定的候选项目主要以职能部门提供的项目为主。在票决评议阶段,部分代表对备选项目了解研究不够充分,票决和评议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和被动性,个别代表对票决制认识不足,参与热情不高。

二是项目筛选确定还不够精准。从这几年对民生实事票决制的实践来看,在项目的筛选上还存在不够精准的问题,尤其是有些项目需要跨年度完成,甚至需几年才能完成,无法在次年的人代会上由全体代表对其完成情况做出完整性评价,从而体现不出人大代表票决制的庄重性和严肃性。从项目实施情况看,项目进展还不够平衡。个别已经确定的项目由于涉及到项目审批、环评、土地、林地征用、河道采砂取石等手续的办理等因素,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少数项目当年未能及时完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

三是项目监督落实还不够有力。民生实事项目推进过程中,人大监督仍以传统的听汇报、看现场、满意度测评为主,缺乏新的方式方法,监督的准确性、有效性不够。

四、对策建议

一是建议在民生实事项目的征集阶段要更加注重广泛性。应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采取走访选民征集、代表议事会征集、接待选民征集、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部门专项征集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和人大代表意见,广泛提高社会各阶层人员和人大代表参与民生实事项目遴选征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征集项目时应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实施、社会参与,人民至上、民生为要及坚持快捷、灵活、高效相统一的原则。

二是建议在民生实事项目的初审和票决环节要更加把握实效性。在初审时要坚持列入民生实事票决的候选项目应有可行性,建设周期应有可控性,原则上应是当年可实施完成的项目,对个别需跨年度分步实施的项目要有明确的年度阶段性目标,取得阶段性成效。在票决时应做好向代表的解释和说明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体现迫切性、普惠性、均衡性、公益性相结合的特点,特别是镇级民生实事票决项目,应重点确定资金规模小、建设周期短、落地见效快,具有较强灵活性的民生实事作为候选项目。

三是建议在民生实事项目的监督和实施环节要更加具有针对性。县人大常委会和镇人大主席团要分层级将民生实事票决项目列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采取听取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开展视察调研、组建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监督小组、依托人大代表联络站分区域实施全程监督等多种方式进行监督。县、镇人民政府作为项目实施的主体,应对人民代表大会票决出来的民生实事项目及时进行细化分解,建立任务清单及管理台账,夯实主体责任,保障民生实事项目有效推进实施。项目完成后,县镇人民政府应将民生实事票决项目实施情况分别向县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报告,由代表按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测评办法,以无记名方式分项目进行满意度测评并注重测评结果的运用。通过对项目有针对性地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每一件票决出的民生实事都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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