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林通等同志任免职的公告(第十九号)

作者: 宁陕县人大
发布于: 2024-11-25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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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林通等同志任免职的公告(第十九号)

(2024年11月25日宁陕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宁陕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2024年11月25日宁陕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林  通同志为宁陕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二)决定任命:

 王  鹏同志为宁陕县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局局长。

决定免去:

丁  宇同志的宁陕县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三)任命:

杨锐同志为宁陕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吕家奎同志为宁陕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杨英同志为宁陕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晁俊杰同志为宁陕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胡春鹏同志的宁陕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安让同志的宁陕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宁陕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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