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4年第4次集中学习会

作者: 杨 宁 程志林
发布于: 2024-07-02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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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4年第4次集中学习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爱军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余永军,副主任蔺学美、周康礼、李忠华出席会议。各委办主任、副主任,专职委员,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参加会议。

会议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会议、全国科技大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宁夏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对防汛抗旱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 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集中自学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第九章内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传达学习了县委常委班子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精神,全县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刘爱军、余永军、蔺学美、李忠华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题进行了研讨发言。

刘爱军强调,要始终重视理论学习,深入学习党的最新理论成果,不断丰富学习形式,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理论学习成为提升政治思想、指导实践工作的强大武器。要始终坚持学以致用,加强理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将所学理论知识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推动人大工作不断创新发展。要始终抓好纪律建设,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用纪律规范言行。要始终做到廉洁自律,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加强家风建设,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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