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大:开展履职评议 做实任后监督

作者: 程志林
发布于: 2024-06-03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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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他的工作能力强,待人友善。但是从管理方面缺少刚性和领导艺术。”

“他工作中乐于助人,很多活别人不会,他自己就干了。这样做虽然有利于推动工作,但不利于培养和锻炼新人,我建议……”

这是宁陕县人大常委会对任命的县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视察评议时,个别访谈收集的内容。

近日,宁陕县人大常委会启动2024年履职评议工作,对任命的12名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履职测评,采用口头述职和书面述职相结合的方式,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任职以来的工作成绩单,并接受会议现场满意度测评,加强县人大对干部任后的有效监督。

为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工作人员的任后监督,宁陕县人大常委会先后三次修改制定了《宁陕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县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视察评议办法》。评议内容包括:遵守和执行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的方针、政策情况;办理上级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情况;依法行政和依法履职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等7个方面。

为促进履职测评工作客观全面、公正、公开。宁陕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了6个履职测评工作小组,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分别带队,深入到被测评人员所在单位,采取与所在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座谈、开展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全面了解其履职情况,根据考核情况形成履职测评意见,交由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作为常委会审议发言和履职测评的参考依据。据悉,本次评议共收集整理工作建议34条,反馈给评议对象。

近年来,宁陕县陕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大常委会先后对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后监督,促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进一步牢固树立人大监督意识和法律意识,主动接受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积极发挥人大在干部监督中的应有作用,对测评结果及时报告县委,为县委管理和使用干部提供依据,同时作为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和任免干部的重要依据。

履职评议是手段,促进工作才是目的。“我们通过履职评议工作实效真正找准存在问题,理清工作思路,落实整改措施,真正达到推动工作的目的。必要时还将组织“回头看”,确保履职评议工作真正收到实效。”宁陕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爱军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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