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40名人民陪审员
5月16日,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依法任命谭明秀等40名同志为宁陕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这次新任命的40名人民陪审员人选,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陕西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意见》的规定,通过个人申请、组织推荐、随机抽取三种规定方式,严格考察筛选确定,由县人民法院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人员来源比较广泛,分别来自公务员、教师、医护人员、村(社区)干部、公司职工、个体经营者和居民等各个群体,体现出人民陪审员队伍的代表性,他们愿意为司法公正奉献自己的力量,具有较强的是非辨别力。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加强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和管理,让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尽快进入角色,树立司法为民的意识,依法公正地参与审判活动,争做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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