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陕西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执法检查

作者: 宁陕县人大
发布于: 2024-05-13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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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宁陕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陕西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康礼,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参加检查并座谈。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城关镇青龙娅村香菇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场,渔湾村农耕文化博物馆及八亩村蜂情谷等地,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乡村产业发展、联农带农机制、人才支撑、文化繁荣、生态保护、组织建设、城乡融合、扶持政策等方面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了解。

检查组要求,要围绕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制定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引导和支持农民发展现代农业、乡村旅游业等新兴产业,做细做实各项服务,认真解决发展难题,为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要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扛牢秦岭保护责任,当好生态卫士,持续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稳步推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要深入挖掘乡村文化内涵,加强乡村文化遗产保护,推动乡村文化繁荣发展,开展丰富多彩的乡村文化活动,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农民文化素养。要重视乡村人才培养工作,加强农民教育培训,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和创业能力,鼓励和支持各类人才参与乡村发展和治理,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激发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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