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大常委会开展《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执法检查
4月25日,宁陕县人大常委会开展《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执法检查并进行座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爱军,副主任蔺学美分别参加检查座谈。
执法检查组先后前往县发投集团、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招商服务中心,通过实地检查、座谈走访、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条例》贯彻执行中的主要做法、存在困难和解决途径等方面情况,并收集意见建议。
在座谈会上,执法检查组认真听取了县政府和相关单位工作汇报,并提出意见建议。刘爱军组织学习了《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部分章节内容,并结合县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际作出了解读。
刘爱军强调,营商环境事关全县高质量绿色发展大局。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增强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改进工作作风,营造更加浓厚的优化营商环境氛围,推动我县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提升。要增强服务意识,以改革创新精神增强服务能力和本领,着力提升智能化、信息化应用水平,倾力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要提高办事效率,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强化部门协同合作和内部资源整合,不断提升政府行政效能,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要认真履行职责,相关部门要厘清工作职责,以市场主体获得感为导向,以转变工作职能为重点,以良好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要健全制度机制,完善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机制和政策措施,依法维护市场主体权益,建立信用体系,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