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大开展对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管理办法的备案审查监督

作者: 宁陕县人大
发布于: 2024-03-0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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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有效途径之一,也是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政府工作的重要方式之一。

近日,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政府提交的《宁陕县招商引资活动接待管理办法》这一备案规范性文件,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常委会财政经济和农业农村工委进行审查。常委会财政经济和农业农村工委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分工负责、有错必究的原则,通过翻阅资料、查阅法律法规、文件、讨论会审等方式,对该《办法》逐条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一是看是否有超越法定权限,限制或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或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情况;二是看是否有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本省及本市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情况;三是看是否有与上级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相抵触的情况;四是看是否有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五是看是否存在其他不适当情形的。审查结束后,将汇总审查意见书面反馈给县人大常委会牵头工委法治工作委员会,由其提交县人大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通过后书面反馈县人民政府落实。(通讯员 吕宣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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